專家:新《公司例》助長洗黑錢

【本報訊】港府以與時並進及效法外國為由制訂新《公司條例》,包括禁止公眾查閱公司董事完整身份證號碼及住址。但有本港及海外的前金融機構及執法人員指出,本港現行的公司查冊較海外透明先進,新例反而是倒退,勢必助長洗黑錢及有組織犯罪活動,直斥港府「愚蠢」及「做得好錯」,支持繼續公開董事身份證號碼,並促請當局取消公司查冊收費。

斥港府「愚蠢」「做得好錯」

外國記者協會昨日邀請多名海內外專家,從金融罪行角度討論新《公司條例》。前警察刑事情報科主管Steve Vickers指出,身任公司董事有一定社會責任,公開身份證號碼責無旁貸,反觀新例會助長洗黑錢及有組織犯罪活動,直斥新例「愚蠢」及「做得好錯」,促政府盡快作出修訂,但他坦言對此不感樂觀,「政府多數唔做唔錯」。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部門主管William McGovern亦說,本港現時以身份證查冊的做法,較海外透明及先進,質疑新例會增加偵查詐騙等罪案的難度,他認為董事不但應提供住址,而且愈詳細愈好。

前港交所董事David Webb亦批評新例倒退,強調身份證號碼僅是其中一種個人辨識,「是一個較準確的名字」,查冊制度應公開董事的完整身份證號碼。他說,查冊制度改用電子運作後,行政費理應可大大調低,批評公司註冊處藉查冊收費每年錄得以億計盈利,建議效法新西蘭讓公眾免費查冊。但他對公開董事住址有保留,笑言自己常於網上撰寫財經評論,難免會得罪人,故不想對方知悉家人位處,認為只要提供有效通訊地址「告到佢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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