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拒認侮辱國旗罪

【本報訊】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指去年六月十日在紀念去世民運人士李旺陽的活動中,在中聯辦外焚燒國旗,及於今年元旦日參與倒梁遊行示威時,涉手持塗黑了的中國國旗及香港區旗,合共被控四項侮辱國旗罪,兩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合併開審,古思堯否認控罪。

被告古思堯(六十六歲),昨強調為反映不滿才塗污及焚燒國旗,又在庭外與多名戰友抗議警方政治檢控。控方昨就去年六月十日的燒國旗事件傳召了八名警務人員作供,又呈上由警員當日在現場拍攝到被告燒國旗的片段,片中所見被告在中聯辦外手執塗黑了的國旗高叫口號,再燃點溪錢及宣傳單張,用來燒國旗,直至國旗跌在地上起火,圍觀人士不住歡呼,被告則繼續向天大灑溪錢,警員用滅火筒將火迅速撲熄,而被告則在半年後才被警方上門拘捕,警誡下他表示明白。

案件編號:ESCC 36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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