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辦年發逾八千告票

【本報訊】衞生署控煙辦公室去年共進行二萬六千二百零九次巡查,控煙督察向違規吸煙人士合共發出八千零一十九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一百七十九張傳票,而在本月廿五至廿七日期間,控煙督察在法定禁煙區進行一百五十二次巡查,向違規吸煙人士發出七十七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控煙督察會繼續巡查法定禁煙區,例如電子遊戲機中心、商場、酒吧及食肆,以加強遵守禁煙規定。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三七一章),任何人不得在法定禁止吸煙區內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雪茄或煙斗。

水煙電子煙均違法

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用水煙或電子煙均屬違法,違例者會被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衞生署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該署又鼓勵煙民戒除吸煙習慣,市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183查詢及預約戒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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