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拍女生裙底 補習淫師囚三月

【本報訊】數學和科學成績優異的香港大學畢業男子,在屯門獨資經營補習社時,半年間多次趁補習時用手機偷拍女生的裙底春光,最終被揭發。被告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十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時直斥被告的思想行為下流,又指他為人師表,傷風敗德,法理不容,最終判被告監禁三個月。

控罪指二十七歲的被告鄭嘉俊在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至去年六月十四日期間,多次在涉案補習社偷拍女生裙底。辯方進一步求情時指被告本身也是讀書人,無意圖傷害補習學生,只因一時衝動才犯案。

辯方又指被告去年八月已尋求心理醫生協助,亦已知道前途會受影響,承諾不會重犯。

案件編號︰TMCC 31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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