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遠洋輪公司允泊岸轉油

【本報訊】十七間國際遠洋輪船公司昨聯署發起「乘風約章2013」,承諾旗下船舶今年內在港停泊時,盡可能轉用含硫量為百分之零點五或以下的低硫燃料,估計二氧化硫排放量僅是現時的兩成。業界認為,參與約章的公司須為此承擔減排成本,變相削弱競爭力,故促請港府在明年初或之前,立法規管遠洋輪船泊岸轉油,否則業界有可能在短期內終止約章。

促一年內須立法規管

航運業界於一○年發起、為期兩年的「乘風約章」,參與的聯署機構承諾轄下船舶在本港停泊時,自發性地轉用含硫量為百分之零點五或以下的低硫燃料。香港定期班輪協會及香港船東會,昨宣布再度發起「乘風約章2013」,將自願計劃伸延至今年底,現時暫有十七間國際遠洋輪船公司成為約章成員。

香港定期班輪協會主席施敏夫(Tim Smith)歡迎港府去年九月為轉用低硫燃料的輪船,提供寬免一半港口設施及燈標費計劃,但轉用低硫燃料的成本平均每年可增加一百五十萬至二百萬港元,成本上漲變相削弱公司競爭力,故促請當局在一四年一月或以前,立法規管遠洋輪船泊岸轉油,為業界提供一個公平的營商環境,長遠須發展劃一的珠三角船舶減排措施,否則約章的成員公司可能會終止有關的自願轉油計劃。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預料,當局今年第四季應可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法例的草案,為有效實施法例,現正積極與大、小輪船公司會面聆聽訴求,並定期與北京及廣東省相關部門交流減排資訊,期望能探討可改善本港及珠三角洲的空氣質素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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