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本地免費電視台發牌風波已經擾攘多時,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今日就會討論呢個問題,邀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Greg蘇)出席,交代當局處理有關牌照申請嘅進度,並邀請相關業界出席發表意見。不過,Greg蘇日前突然去信委員會,表明有機構正就發牌一事提出司法覆核,所以業界喺會議上發表嘅意見,當局會保留喺日後司法程序上提出爭議嘅權利,莫非佢想曲線叫啲業界咪亂講嘢?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今日邀請咗廣播業界多間公司代表出席,當中包括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亞洲電視以及有份申請牌照嘅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魔童)等,淨係睇呢三方代表嘅陣勢,相信會議好大機會擦出火花。不過,就喺開會前幾日,Greg蘇突然去信委員會表明立場,首先閂定後門話自己必須遵守行政會議嘅保密原則,即係話如果涉及發牌嘅機密資料就唔會透露。
Greg蘇又喺信中提醒,有機構正就發牌申請事宜提出司法覆核,任何關於當局現時處理該司法覆核申請嘅細節事宜,佢都唔會評論。唔單止咁,佢仲提醒出席者「在這次會議所作的任何關於該司法覆核案件的意見或評論,我們將不予回應,並保留在日後的司法程序中就該等意見或評論提出爭議的權利」,換句話大家嘅意見將作為日後司法覆核嘅呈堂證供。
Greg蘇呢封信,猶如去信「兇」人哋冇分別,試問出席嘅廣播業界代表,仲邊能夠暢所欲言呢?定係每間機構代表都要帶多位律師出席會議呢?不過,呢班業界代表最後係咪夠膽出聲表達不滿就唔知,但委員會主席黃毓民收到Greg蘇呢封信,就肯定要做番啲嘢,就係要喺開會前或開會時提醒出席嘅代表,必須注意當局嘅「提醒」,否則將來發生乜嘢事,就閣下自理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