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爛墨鏡屈錢 積犯囚半年

詐騙案底纍纍的男子隨身帶備一副「爛墨鏡」作道具,在一日內於街上先後故意撞向兩名男途人,卻反指對方撞毀其名貴太陽眼鏡,更拿出一張無店舖地址及電話號碼的單據「獅子開大口」,向途人索取近三千六百元賠償。兩名男途人亦毫不示弱,不甘無端被「屈錢」而報警處理。被捕男子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裁判官即時判他入獄半年。

被告黎偉明(卅七歲),報稱店舖助理,控罪指他在一一年五月廿三日於黃大仙新光中心外,虛假地指出兩名男事主陳子健及魏文超碰跌及損壞被告的太陽眼鏡,並要二人各賠償三千五百九十九元。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有十二次案底,其中四次與本案類同,另外五次則涉及不誠實罪行有關。辯方求情時則指被告已離婚,但仍與前妻及兒子同住,現領取綜援維生。

案情透露,任職醫生的魏姓男事主在案發日早上九時多,從黃大仙港鐵站步行前往上班,魏當時一邊行一邊傾電話。此時被告突然撞向魏的左肩膊,並立即拿出一副破碎太陽眼鏡,指該眼鏡被魏撞毀並要索償。魏因為趕着上班,提出賠償一百元,被告拒絕,並拿出一張印有「北京眼鏡城」字眼的單據,要求魏賠償三千五百九十九元,惟魏見單據上並沒有店舖地址及電話號碼,遂報警處理,在等待警員抵達前,被告已逃之夭夭。

學生踢爆報警

被告一小時後在附近重施故技,當時身為學生的陳姓事主前往黃大仙港鐵站,被告循反方向撞向陳的胸膛,並將同一副太陽眼鏡立即丟在地上「扮跌爛」,並向陳索取三千五百九十九元賠償。陳認為被告是為了騙財而故意撞向他,因此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TCC 654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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