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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泳在九二年的巴塞隆拿奧運游泳項目奪金。
女被告詹幼文(四十四歲),報稱保險經紀,被控在一一年六月廿五日及六月廿八日,明知一份聲稱水務署在同年五月十三日向莊泳發出的水費單屬虛假;及在同年七月五日,明知一份聲稱滙豐銀行在同年六月八日向莊泳發出的銀行月結單亦屬虛假下,仍使用上述假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接受為真文書,以致保險公司蒙受不利。被告否認控罪,准以現金二千元保釋等候預審。
水費單疑貼上莊泳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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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泳近年轉往內地營商。
本報昨致電莊泳在內地經營的廣告傳媒公司查詢,她助手表示莊泳正在外地出差,沒有回應。
現年四十一歲的莊泳,自七歲開始習泳,於八八年十六歲時在漢城奧運奪得游泳項目銀牌,九二年她廿歲時更於巴塞隆拿奧運一百米自由泳摘金,為中國游泳奧運金牌創下「零的突破」,並與另外四名同摘金的女泳手被譽為中國泳界「五朵金花」。但她在參加翌年舉行的全運會後便全面退役,並到香港發展,期間當過鳳凰衛視和ESPN的體育主持人,又曾拍電影包括《橫紋刀劈扭紋柴》及《豹妹》等,並與體育主播劉勇結婚,但離婚收場。
之後她轉往商界發展,九八年在港創立一間廣告傳媒公司,該公司近年發展國內LED屏幕廣告生意,現已成為國內數一數二的LED廣告傳媒公司,早前並申請將公司在上海上巿。
案件編號:ESCC 25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