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署縱容無牌揸的士?

運輸署「擺烏龍」錯發的士牌!有的士司機多年前因違反交通規例被吊銷牌照,及後只重考普通車牌,事隔十多年後再往續牌,的士駕駛資格竟在駕駛執照上離奇再現。運輸署錯發駕駛執照逾年後始發現出錯,近日才急急發信要求當事人交還誤發執照。立法會議員直斥運輸署發錯牌屬嚴重失誤,要求當局盡快檢討,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當事人查詢無果

曾駕駛的士多年的王先生於九○年因違反《交通條例》而被吊銷駕駛執照,兩年後僅補考私家車車牌,但二○一一年到運輸署續牌時,卻赫然發現駕駛執照上竟再次出現的士駕駛資格,「我試過去運輸署問職員係咪豁免咗考的士嘅筆試,但係等咗九個字之後,職員居然話『主任放假』,之後就冇咗件事。」

王因駕駛的士資格「失而復得」而轉回「老本行」駕駛的士,直至去年遇上警察執法,「烏龍牌」問題始逐漸浮現,「有次差人查我話我冇的士牌,帶咗我返差館,查完又話個牌係真嘅,最後都放咗我走。」王於去年八月再因違反燈號被檢控,運輸署始發現牌照出錯,十一月寄出告票時,一併發出信件要求即時交還駕駛執照,「如果我一開始就知道係冇的士牌,就一定會考返先揸的士,依家突然又冇咗份工,真係唔知點算!」

運輸署發言人承認,當局於前年七月為當事人辦理續牌手續時,誤將的士駕駛資格印於其執照上,強調職員去年十一月發現錯誤後,已隨即發信通知當事人。發言人又說,當事人被吊銷車牌後因未有參加的士駕駛考試,所以並無駕駛的士資格。但被問及有關誤發牌照及連環出錯之原因,發言人則未有交代。

「當事人已經去過運輸署問啲職員,冇理由話主任放咗假就算,點解運輸署唔去查清楚?」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直言,運輸署誤發駕駛執照事件罕見,認為司機以執照所示資格駕駛的士無可厚非,直指運輸署須應當事人帶來的不便負上責任。

議員促盡快檢討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范國威則直斥運輸署疏忽職守,並認為誤發駕駛執照屬嚴重失誤,「發車牌都出錯真係好離譜,如果畀咗唔合資格嘅司機揸車,搞到發生交通意外咁運輸署係咪要負責?」范建議運署應盡快就事件作出檢討,並研究事件是否涉及人為疏忽或電腦系統失誤,以堵塞漏洞。

司機明知故犯 乘客不受保

駕駛人士以運輸署誤發之駕駛執照駕駛,隨時不受保障!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保險公司只會保障未有預知的風險,如司機「明知」駕駛執照屬誤發,保險便不會受理。

「個牌有冇考過自己冇理由唔知,冇將事實披露出嚟,出咗事就唔受保!」羅直指上述個案中的當事人於駕駛期間一旦遇上意外,若未能證實自己對牌照問題全不知情,隨時得獨力承擔所有責任。

不過,羅又稱,倘乘客所乘之的士遇上交通事故,而情況又因司機有所隱瞞而不受保,乘客亦毋須過分擔心,「如果個司機冇能力負擔所有費用,保險公司喺法律上亦有責任賠咗畀受害人先,事後再同司機追討。」

記者:林松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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