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被指「未審先判」,數度家訪未遇即向受助人停發綜援!有沙田博康邨居民發現,近日有邨民聲稱遭社署停發綜援多月而不斷向街坊「借錢買麵包」,甚至執拾食肆剩菜剩飯充飢。事件經區議員介入後,社署雖同意重發綜援,但需待下月才能發放,事件引起街坊強烈不滿。社署接獲本報轉介後始急急補鑊,即時向受助人發放緊急援助,遭立法會議員狠批處事兒戲,要求該署嚴肅處理並作檢討。
「日日走嚟借錢食飯,帶佢打簿先知十月已經冇糧(綜援)出,唔係啲街坊幫手,早就餓死咗喇!」街坊蕭先生指阿強與胞弟原跟父母居於邨內,兩兄弟早年疑受家族遺傳影響致精神有異,父母去世後兄弟即靠綜援維生,自其弟年前因病入院後,至今亦只見阿強獨自出入。「佢乜都唔識,近排淨係佢成日問人攞錢開飯,好多人都廿蚊廿蚊咁借畀佢,有時唔知係咪借唔到錢,見過佢要去垃圾籮度摷嘢食,睇見都陰公!」
部分街坊知悉事件後,遂帶同阿強向區議員辦事處求助,社署始派員上門了解。不過,阿強指當日社工只拋低一句:「等下個月一號先搞得掂,肚餓就去(房署)辦事處拎嘢食啦!」隨即離開,仍然「冇錢開飯」的阿強惟有繼續向街坊借錢度日。記者實地了解時,多名街坊均對社署的做法極度不滿。
當區區議員陳國添證實接獲有關求助個案,社署最初僅稱會在二月一日重發綜援,其後才「改口風」指情況緊急,可提早發放,「佢(阿強)本身有病史,社署唔應該咁僵化,當一般申請咁處理!」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解釋,當事人與其弟均有領取綜援並由非政府機構社工跟進。由於續領綜援須定期接受覆檢,惟職員自去年十月起多次透過電話及信件聯絡當事人不果,遂按程序暫緩發放綜援。直至今年一月上旬,職員成功與當事人進行家訪後已完成批核續領綜援程序,並向當事人發放一千元綜援金及食物應急。至於職員曾指需待二月才能重發綜援一事,發言人則未有回應。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張國柱指出,事件反映社署處事兒戲,倘需要社會特別關顧的綜援受助人未能如期「續約」而被即時「斷糧」,做法並不合理,「社署成日覺得停你綜援,你實緊張過我啦,但如果個受助人有病(如精神病患者及失智症患者)掌握唔到規矩就畀斷糧,真係餓死咗點算?」張促當局盡快訂定完善機制,並先與房屋署、醫院管理局或相關部門聯絡,以進一步了解受助人現況,而非隨便「斷糧」。
記者:黃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