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早前指滙豐信託管理梅艷芳遺產時疑有疏忽,向對方民事索償十五億元,梅啟明最終被判敗訴,須付滙豐約十八萬元訟費。
由於梅啟明遲遲未清繳款項,滙豐申請將他破產。法官昨於高院聆聽雙方陳詞後,認為梅啟明並無合理抗辯理由,即時將他頒令破產。梅隨即表示「我破產會全家死晒」,揚言「要喺(法院)上面跳落來」等,未獲法官理會。而梅母覃美金因拖欠二百多萬元律師費無還,去年四月遭法庭頒令破產。
案件編號:HCB 270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