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民調:促訂《檔案法》追究貪腐

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能保障資訊自由及避免政府隨意濫權,惟港府處理檔案卻為人詬病,有學者直斥香港至今沒有訂立《檔案法》,以致政府檔案管理混亂,資料殘缺,更質疑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的「貪腐證據」是在壓力下被銷毀,最終可能影響調查工作。立法會議員直斥政府部門保存檔案不清不楚,根本無法有效監察政府,認為港府應倣效外國,研究訂立《檔案法》保護政府檔案。

政府總部遷移時銷毀大量文件,曾有立法會議員在曾蔭權任內曾質詢政府銷毀多少檔案,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聲稱,只涉及政府內部日常運作的程序文件,但後來卻證明,特首辦銷毀自九九至○九年間的辦公室帳目及開支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曾蔭權出訪外地時超越規定入住酒店豪華套房的「貪腐紀錄」。

廉署難查酬酢開支流向

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開支紀錄原是司法部門調查的主要線索,特首辦銷毀其首四年任期的辦公室帳目文件,會導致廉政公署無法全面掌握其任內酬酢開支流向,增加調查難度。他說,不明白當局為何要銷毀檔案,在電腦化年代,根本不存在政府總部因搬遷而沒有空間存放檔案的問題,質疑當局只是找藉口,「唔知係咪受貪曾壓力,涉嫌消滅證據」,令調查找不到紀錄。

學者:貪曾管治下多問題

陳續說,大部分發達國家及地區已經制訂《檔案法》,規定政府部門必須將資料交予檔案部門收藏,非機密者可供公眾即時查閱,機密檔案則規定於若干年後公開。反觀香港至今沒有訂立《檔案法》,以致政府檔案管理混亂,他質疑政府多年來無心立法,在曾蔭權管治下有不少問題,擔心日後機密資料解封後,會被刑事追究。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稱,上屆立法會曾質詢港府處理檔案失當問題,惟現時各部門處理檔案仍是各師各法,在聆訊調查事件時,亦不時因紀錄不全無法找出真相。若政府檔案可隨意銷毀,議員及公眾不能有效監察政府,無法保障公眾知情權,亦影響政府研究政策及日後的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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