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聽障的十七歲被告何敏達,昨由父母及兄長陪同應訊。他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傷人罪名,指他於去年十一月卅日在天水圍某中學內,非禮及傷害在該校任教的女子X。被告只承認傷人罪但否認非禮。X昨出庭在屏風後作供講述案發經過,期間仍不時抽泣。
解釋缺課理由 誘到禮堂
此時,被告開始毆打X頭臉各處,不但雙手用力掐她頸部,更扯她頭髮多次把她的頭撼牆。X受不住暴打,哭泣求饒:「你放過我啦!放過我即係放過你自己!」惟被告變本加厲,拿出一支逾五厘米長的鋼匙塞進X嘴巴,她為免進一步受傷,急忙用牙齒咬實鑰匙,同時咬傷被告手指,暫時把被告逼開。
「想殺晒所有人 殺埋老竇」
被告聽見X求饒,質問她:「點解我要放過你?」事主訛稱要照顧病母,提出和解,但不果。被告說:「我都唔想搞你,我對你冇意思,但我控制唔到自己。我想殺晒所有人,想殺埋老竇!」X極度驚慌,但為保性命,決定先好言安撫被告情緒,嘗試請求被告脫下染血風褸給她清理。X見被告照辦,自知終取得其信任,進一步請求被告代為整理散落一地的試卷,趁被告轉身執拾時乘機奪門而走。
負傷狂奔 校門遇保安報警
X逃跑時頭臉已多處受傷,一雙鞋子甩脫,隱形眼鏡丟掉,勉強穿着絲襪向前跑,最終在校門遇見保安,託他代為報警。不久見被告追來,保安把他攔住,其後救護車抵至,X上車時,被告向她說:「你上車先啦!我覺得好醜……,我一定會認(罪)。」警員當晚到校拘捕被告。控方昨舉證完畢,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法庭將案押後至本月十五日續審,准被告繼續保釋,辯方透露他會出庭自辯。
案件編號:TMCC 398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