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間中靠在中港兩地走水貨賺錢的已婚無業男子梁鎮威(四十二歲),在去年七月廿八日至十一月六日期間的三個半月內,十次以借手機為名,盜走好心市民借他的手機後,逃之夭夭變賣,涉及手機的總值達四萬二千元。已有七次類同案底的被告,在最後一次犯案時被捕,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十項盜竊罪,昨日被判入獄一年。
案件編號: TWCC 289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