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以暴易暴 以槍制槍

如何減少槍殺案?有兩個建議,一是全民禁槍,一是全民攜槍,前者明顯更具成效。在香港或日本等幾乎全民禁槍地區,跟美國此近乎不設槍禁的國家相比,槍殺案數目後者是前者十倍以上。

但擁有槍械乃美國憲法賦予國民的權利,加上箇中牽涉龐大商業利益,以及此移民國家的歷史文化,在美國全民禁槍,非切實可行。

聖誕前發生的康涅狄格州校園槍殺案,導致二十名稚齡學童及六名教職員死亡,一度令捍衞美國人擁有槍械權利的全國槍會沉默了幾天。但不足一周,該會高層便高調發布及接受傳媒專訪,力指慘案與美國槍械管制過寬無關,更把問題根源歸咎監控精神病患不嚴,以及荷里活電影與電子遊戲宣揚暴力文化。

全國槍會聲稱,最有效制止持槍壞人作惡者,乃持槍好人,倡議派持槍警察駐守全國學校,或讓教職員攜槍上班。若落實此建議,以下情景也許成真:

小一學生大衞假期後回到學校,發現校門外有持槍警察站崗。回到課堂,大衞問老師:「那持槍警察在校幹甚麼?」老師說:「他是來保護我們,阻止持槍壞人衝進來殺我們。」大衞說:「校內同學眾多,一名警察怎足夠?」老師隨即捲起褲管,露出纏在小腿側的自動手槍,說:「不用怕,老師也有槍。」大衞高興得拍起手來,說:「真棒,我長大了也跟老師一樣,用槍殺壞人。」

由此可見,把學校武裝起來,把教職員變成民兵,以暴易暴,以槍制槍,令以子彈解決問題的文化更根深柢固,最大受惠者當然是全國槍會及其背後的利益集團。

至於槍殺案,則肯定有增無減,那時,全國槍會會否說:「死去的都是被好人射殺的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