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興打劫 五小賊認罪候判

【本報訊】五名青少年疑「吹水」貪玩,清晨即興搶劫途人財物,豈料誤選了一名在屯門巴士站等候同袍一起返工的男警做目標,五人從後推跌男警後欲搶手機,但被男警表露身份嚇到落荒而逃。其中四人逃至附近公園廁所匿藏時更鬧內訌,互相指摘對方是始作俑者,而四人最終被追蹤而至的警員拘捕,另一名逃脫少年之後亦自首。五小賊昨於屯門法院承認搶劫罪,還押至一月七日待法庭索閱勞教等報告始判刑。

裁判官不考慮判處感化

五名被告皆染金髮,其中綽號「大麻成」的姓郭首被告,中二輟學後任職送貨工,他和任廚工的姓周次被告及就讀中三的姓萬第四被告皆為十五歲;第三被告陳志峰(十六歲),報稱無業;而案發後一度逃脫,之後到警署自首的第五被告胡逸朗(十七歲),任裝修散工,綽號「胡仔」。五人被控今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屯門兆山苑楊景閣外,搶劫男警員李龍傑(廿八歲)一部「Samsung Galaxy SII」手機,價值五千五百元。

案情透露,事主和一名警長同袍原本約定在事發地點附近聯袂上班,當事主拿着涉案手機和同袍通話完畢後,五被告突然從後掩至,推事主落地,及腳踢他的腰部,事主於是表露警員身份,眾被告立刻把手機放回地上並逃去。事主與同袍追截,其中「大麻成」等四名被告躲進湖山遊樂場男廁,同袍守在男廁門外及要求增援,當四被告離開男廁時即被捕。警誡下,四被告互相卸責,否認是策劃案件主腦,並供出另一名在逃的被告「胡仔」亦涉及案件。

辯方求情稱各被告起初只是「吹水」及講笑,無預謀落實行劫,希望獲得感化機會。

裁判官批評各人在清晨時分聯手搶劫獨行人士,可見各人立心不良,故不考慮判處感化。

案件編號:TMCC 3913 & 407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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