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涉鼓吹性騷擾

所謂「世界末日」雖然沒有應驗,但有關末日的荒誕事卻不絕,免費英文雜誌《HK MAGAZINE》上周五,即「世界末日」當日,問及如何慶祝時,竟列出「在火車向女性作出猥褻行為(molest)」為其中一個選擇,涉嫌鼓吹冒犯女性,招來婦女團體及網民狠批,認為是失德及大搞低級趣味,有法律界人士指,有關字句或觸犯《淫褻刊物條例》。本報曾向《HK MAGAZINE》所屬的集團Asia City Media Group查詢,但至截稿前未收到回覆。

創刊約廿年的《HK MAGAZINE》逢周五在全港免費派發,適逢上周五為「世界末日」,該雜誌在專欄「FAST FACTS」問了一條「如何慶祝在這星球的最後日子」的問題,並列出四個選擇,包括「考八級鋼琴試」、「到深水埗買蛋撻吃」、「擅踏草地」,更有一選擇為「Finally plucking up the courage to go over to that pretty girl you always see on the train and molest her.」(終鼓起勇氣向你常在火車看到的美女作出猥褻行為),被指涉嫌發布不雅訊息。根據《牛津詞典》,「molest」並有「性騷擾」及「調戲」的意思。

該專欄亦上載於《HK MAGAZINE》的社交網站,招來大批網民猛烈批評是低級趣味,質疑該條問題鼓吹冒犯女性的行為。

正言匯社婦女事務發言人廖銀鳳批評《HK MAGAZINE》失德,藉「世界末日」發表不尊重女性的言論,擔心會淡化非禮等性罪行的嚴重性。

或觸犯《淫褻刊物條例》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molest」在法庭更會被界定為「性侵犯」,該專欄的字句可被視為發布不雅訊息,或觸犯《淫褻刊物條例》,最高刑罰為罰款四十萬元,負責人或會被判監禁兩年。

透過公開平台鼓吹冒犯女性的事件已非首次,最轟動的莫過於商業電台DJ森美及小儀於○六年六月在節目中舉行「十大最想非禮女藝人選舉」,結果二人被停職,商台更被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罰款十四萬元。同年九月,一名食肆東主因在網上組織「快閃強姦黨」,被控兩項有違公德罪成,被判罰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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