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食油工序無王管

【本報訊】食油含超標致癌物的問題惹起公眾關注,事件亦揭發出現行的食油入樽及入罐包裝根本毋須領牌,與食物環境衞生署早前指涉事的永興油行工場懷疑無牌經營食物業有出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承認,目前沒有法例規管食油包裝的生產工序,當局會總結經驗,有需要時會與時並進修例監管包裝食油,並考慮立法監管食品中的致癌物質「苯並(a)芘」的法定限值,學者對規管表示歡迎。

誠興油行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李金聰經營食油分銷業務四十多年,他昨日向本報記者展示一封一九七五年市政局的官函,明確回覆該油行指生油入樽及入罐毋須申領食品製造廠牌照。高永文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有多名市民致電節目表示擔心食用油規管不足問題。高永文主動提到會考慮立法監管包裝食油的工序,他說,過往香港有不少雜貨店出售散裝油,由市民自備油樽到店舖「泵油」。不過,如今市民大多數已轉購經包裝的食油。他承認,法例並無規定包裝食油工場要領取食品製造廠牌照,當局未來可能要檢視市面上是否存在這種經營模式,若有需要定會完善法例。

四十多桶食油去向不明

對於驗出有問題的食油回收量不足一半,仍有四十多桶去向不明。高永文指,回收行動仍在進行中,任何商品若流出市面都需花時間尋回,食環署正監察涉事公司,翻查單據,加緊追蹤有問題食油的來源及流向。此外,當局會在批發、食肆、零售層面加強抽查約百多個食用油樣本,料一兩個月後完成。據悉,在市面回收到致癌物質超標的「金帝濃香花生油」,部分正存放在西區貨物裝卸區。當局早前檢測出該花生油兩個樣本的苯並(a)芘含量超標,分別是每公斤十六微克及十七微克,超出國家標準每公斤十微克及歐盟標準每公斤二微克,需全面回收。

倡用歐盟標準管制致癌物

另外,有市民昨致電電台節目投訴指,每天在路邊發現有人在街邊包裝食用油,在工廠大廈門口放滿油罐。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梁家傑則質疑,立法會早前通過修訂食安條例,要求食品進口和分銷商,記錄貨品的來源和去向,事件中部分進口及分銷單據不存在,反映新法例仍不理想,稍後會向當局跟進法例的執行。

他又提到,曾去信食環署署長查問是否需要立法監管食品中致癌物質「苯並(a)芘」的法定限值,當局於上周四回覆指,願意考慮立法。專業教育學院應用科學高級講師方麗影亦表示不反對有關做法,並建議跟隨較嚴謹的歐盟指標,以確保致癌化合物不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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