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局被指誘騙申報僭建

【本報訊】港府去年執行的「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本月三十一日截止,至月中有一萬一千戶申報有不同的僭建物。有反對計劃的新界原居民組織估計,新界現有三萬五千幢僭建樓宇,申報數目只佔不足三分之一,又稱收到鄉議局來信稱,已申報的僭建物在五年豁免期後,如證明安全「可獲續期」,組織反駁港府並無相關承諾,質疑鄉議局誤導村民,表明杯葛該申報計劃到底。

由新界原居民組成的「屋宇適意設施改革委員會」昨再表明不鼓勵村民參與申報計劃,發言人何君堯指,據港府估計,全港約有四十萬個僭建物,其中新界只佔三萬五千戶,質疑計劃針對村民屬「選擇性執法」,造成社會分化,又指計劃強迫市民自行承認僭建,有違法律上的「無罪推定」原則。

發信稱豁免可續期

屏山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指,本月十九日收到鄉議局來信稱,已申報的僭建物在五年豁免清拆期後,可繼續提交安全證明,經屋宇署核准後「可再獲得暫緩執行的延期」。曾指,港府從沒「白紙黑字」保證「五年後可續期」,質疑鄉議局設下陷阱,誘騙村民參與申報計劃。

何君堯稱,長遠而言,該會將繼續游說港府及立法會,盼《建築物條例》中「小型工程」的適用範圍擴闊,讓現時定義下的僭建物,經認可人士檢定為安全後,得以豁免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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