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霸官地僭建 梁福元兄罰款

【本報訊】大棠荔枝山莊早前被揭發霸佔官地,違規在附近的大欖郊野公園內外搭建辦公室及修築石屎路等,負責山莊營運的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之兄長梁新發,事後被地政總署票控兩項不合法佔用未批租土地罪,他昨在粉嶺法院認罪,被判罰款一萬二千元,並須繳付當局三十三萬元清拆費。

大欖公園外搭建辦公室

案情指,元朗地政處職員今年四月十九日到大棠荔枝山莊調查,發現山莊佔用大欖郊野公園內外範圍,包括在公園內設置十七間構築物及鋪上石屎;同時在公園外建設十間構築物及鋪上石屎,職員遂貼出告示,飭令佔用人於四月廿九日及五月十九日前停止佔用上述土地。被告梁新發(五十七歲)於四月廿三日與地政處職員會面,警誡下承認是經營上址的大棠荔枝園有限公司之董事及負責人。地政處職員於四月廿九日及五月十九日再次往山莊巡查,發現部分構築物仍未拆卸,而石屎依舊佔用土地。

案件編號:FLS 10504、1050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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