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應慎行 加強回收更重要

香港垃圾為患,堆填區瀕臨爆滿,港府無計可施,一味打垃圾徵費的主意。實際上,垃圾徵費究竟是否可行,成效如何,市民不無疑問。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表示,政府傾向按量徵收垃圾費,三人家庭每月料需支付三十至四十元,但具體水平及收費辦法則未有定案。當局已向立法會提交初步文件,以及邀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進行第二階段諮詢,預計最快可於二○一六年立法。

港府聲稱,調查顯示有六成多受訪市民支持推行垃圾徵費,其實當局對垃圾徵費有既定立場,官方調查的可信性實在令人質疑。早前「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四成三受訪者質疑垃圾徵費的成效,三成三擔心會令基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足證民意對推行垃圾徵費頗有保留。

眾所周知,過往港府曾經推出不少與環保有關的收費項目,例如排污費、膠袋稅等等,詎料市民付出愈多,距離藍天白雲愈遠。因此,人們不得不擔心,垃圾徵費會不會又淪為一項假環保之名斂財的新稅種。正如有人指出,港府徵收差餉已經包含處理垃圾的費用,再開徵垃圾費,不啻雙重徵稅,進一步加重基層市民的生活負擔。

環保是世界潮流,市民不是不願意為環保付出代價,而是反對當局一味向錢看。有人建議當局參考水費的累進收費模式,向市民免費派發若干數量的垃圾袋,當排放量超過釐定水平時才開始徵費,這豈不是比一刀切徵收垃圾費更加合理?

港府往往以外地的例子來證明垃圾徵費可行,例如台北市實施有關政策之後,成功減少六成五固體垃圾排放。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台北政府多年前已制訂全面的減廢政策,除了徵費之外,更重要的是推出「垃圾強制分類」等措施,大力發展回收再造產業。台北市的成功經驗證明,要成功減少垃圾,必須周詳規劃,多管齊下,而不是一味向市民收錢。

事實上,香港的廢物回收至今仍停留在「藍廢紙、黃鋁罐、啡膠樽」的口號階段,有姿勢無實際,加上港府袖手旁觀,回收業不成氣候,即使市民有心減少垃圾,也不知從何入手。港府不去支援回收業,推動源頭減廢,反而急不及待計劃徵費,如此本末倒置,隨時適得其反。一法立,一弊生,當局徵費可能驅使更多人將垃圾倒出街,到時候,港府又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監察執法,羊毛出自羊身上,這筆行政成本最終亦是由納稅人埋單。

總而言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而最大的責任在於政府。垃圾徵費要獲得市民支持,當局首先必須作出合理的安排,承擔應有的責任,最重要是做好源頭分類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