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退休年齡倡延至60歲

本港已響起人口老化警號,延遲退休既是世界大勢所趨,警隊四個職員協會率先向公務員事務局倡議自願性延遲退休,即警務人員不論職級到達五十五歲退休年齡時,可按個人意願選擇合約方式續聘至六十歲,其他紀律部隊及文職公務員亦表示支持,其中文職公務員更希望將退休年齡由現時六十歲延至六十五歲;有學者指港府既然在今年發表的人口政策報告書提出相關建議,便應落實研究,由公務員及非政府機構開始,以應對本港迫於眉睫的人口老化問題。

警察評議會職方代表較早前以書面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出,希望將退休年齡彈性延至六十歲,有關安排不影響長俸計算,故不會對港府財政帶來龐大財政負擔,延遲退休者亦須通過體格檢查,並有良好工作紀錄。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該會早前透過分區代表諮詢約二萬名會員,大多同意將退休年齡彈性延至六十歲,原因是港人體質愈來愈好,不少年過五十的同袍體格較新紮師兄還要好。根據非正式統計,約一半員佐級人員退休後會繼續工作,而其他亞太地區如內地、日本、印尼及澳洲的警務人員退休年齡均為六十歲,彼此也要輪班,工作性質相近,「香港警察無理由做唔到!」

強積金「唔夠使」

另一原因是新入職警務人員是參加強積金供款而非長俸制,陳祖光指出,按現時五十五歲退休,雖然可獲一筆津貼,但要等到十年後即六十五歲才能領取強積金,惟港人壽命不斷延長,相信強積金不足以應付往後退休生活,加上資深警務人員有寶貴工作經驗,認為港府應及早研究該建議;對於有指延遲退休會影響新一代的升職機會,陳指因為到時大家都可選擇於六十歲退休,機會仍是均等的。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亦指,供強積金警務人員的人數佔警隊兩成半且不斷增加,而警隊不足十年後會進入退休高峰期,屆時每年將有九百人退休,是現時的一倍,若能將退休年齡延遲,可解決人手流失問題。

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主席團成員倪錫水亦表示,贊成紀律部隊人員於身體健康情況許可下自願延遲退休至六十歲。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稱,他曾多次向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俞宗怡提出強烈要求,希望港府研究將文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由現時的六十歲推遲至六十五歲,但一直未獲理會,期望新一屆政府能重新研究。

政府須仔細研究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目前公務員包括警務人員的退休年齡,是在考慮了一系列相關因素後才訂定,包括對人力策劃、公共財政、現職人員晉升機會及新人加入的機會的影響等,有關制度行之多年,任何對現行制度的修改建議,必須仔細研究,當局會繼續密切留意有關討論及發展。警隊過去兩年每年分別接獲約二百宗退休警務人員申請再就業。

記者鄭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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