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孔祥堅裁定專業失德

【本報訊】外科醫生孔祥堅涉誤切女病人下頜腺,昨經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裁定專業失德,遭刊憲譴責。投訴人冼月環指醫生的失誤使她口水分泌不足,經常失眠及口乾,事件歷經三年,雖然醫委會對孔的懲罰不重,她不太滿意,但孔的代表律師在聆訊中表示歉意,有判決總算是安慰。冼認為,孔醫生應盡快就她提出的民事索償與她和解,以顯示道歉誠意。

受害人:遲來的公義

協助冼月環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冼女士零九年尾向醫委會投訴,此判決是遲來的公義,認為醫委會需改革,避免將案件處理時間拖長,為投訴人帶來多年心理負擔。他指,冼女士提出的民事索償將於明年六月審議,由於事發至今已超過民事索償三年限期,未知會否獲受理,希望孔醫生與事主和解,勿再將事件訴諸法庭。

聆訊透露,○八年冼月環獲孔祥堅診斷,右頸咽喉旁間隙有良性腫瘤,並於同年十月施手術切除。病人的磁力共振報告並無顯示與咽喉旁間隙位置相近的下頜腺有硬塊,孔只憑手感觸摸辨認位置,發現下頜腺有硬塊,大小與報告相符,便誤將此長期慢性發炎及硬化的下頜腺當作咽喉旁間隙腫瘤切除。病人覆診及拆線後,並無再安排照磁力共振跟進,至○九年三月,病人才發現腫瘤仍在原來位置。

孔祥堅被指控三項專業失德,包括手術時,未能分辨下頜腺及右頸咽喉旁間隙腫瘤、未有於病人投訴下安排照磁力共振跟進,以及未有就手術切除的組織與磁力共振報告不一致,再安排照磁力共振。孔昨在醫委會裁定他專業失德,聽取律師求情後離開聆訊,未有等到判刑結果。孔的律師求情時指,孔祥堅行醫三十年,首次遭病人投訴,今次事件屬意外,孔醫生已獲教訓,不會再發生同類事件。醫委會臨時主席謝鴻興表示,該手術複雜,應由專業人士處理。手術並不緊急,若孔醫生未掌握處理咽旁間隙腫瘤的技術,應尋求其他專家意見,不能憑自身判斷,認定磁力共振報告錯誤,故首項指控成立。其後,孔醫生認為已切除腫瘤,而跟進治療非限於照磁力共振,裁定其餘兩項指控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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