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驗血時效八個鐘

【本報訊】血液樣本遺失或損毀都需重新抽血化驗,延誤驗血報告。香港傳染病醫學會代表曾德賢指,若能短時間內尋回血液樣本,大部分可繼續進行化驗,但部分病人如腎病患者,其血液可化驗的時限較短,或需重新抽血檢查。

「安全起見 要再抽過」

香港傳染病專科學院代表曾德賢表示,一般而言,入住深切治療部(ICU)患者的驗血報告最需要盡快有結果,才能對症下藥,故若是次遺失的是ICU病人的血液,影響會較嚴重。若抽血檢查較常驗的血色素、血小板或肝功能,則於廿四小時內仍可處理。

不過,若患者想檢查腎功能,如測試鈉、鉀或腎酵素,則要在八小時內處理:「否則血入面嘅鉀會溶咗,就要再驗過。」他又指,試管若被密封儲存,原則上於限時內尋回,可繼續進行化驗:「但安全起見,都會叫病人再抽血驗過。」

香港醫院僱員權益工會主席陳彩英表示,不評論是次事件的成因,但是一般而言,運送任何病人化驗或組織樣本時,都會使用密封的盒或其他工具儲藏,員工亦會打醒十二分精神,避免遺失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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