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案耗公帑8700萬

律政司及廉政公署早前已申請開設多個高層職位,專責處理涉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人的世紀貪腐官司「新地案」。律政司進一步透露,預計會耗資二千五百萬元委聘本地及海外資深大律師應戰,令政府就「新地案」的開支增至最少八千七百萬元,創開埠以來紀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明日會按政府要求,優先處理律政司及廉署的開位申請,之後才恢復審議長者生活津貼撥款,顯示有關項目的重要性和急切性。

律政司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提交文件,指由於許仕仁等人牽涉的懷疑貪污案,各被告分別委聘陣容龐大的本地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及海外御用大律師,預計案件的審訊及其後的上訴將極為冗長,並會面對激烈抗辯,政府必須備有足夠資源應付今次檢控工作。

費用需視乎有否上訴程序

文件續指,律政司於提出起訴前,曾徵詢本地及海外大律師獨立意見,又於今年五月起聘用一名外判律師協助籌備及處理該案,迄今已花費約三百萬元。此外,高院已於本月十三日批准律政司委聘一名海外資深大律師處理該案,預計整體費用約為二千萬至二千五百萬元,如委託更多律師,費用更可能進一步增加,因此會在下個財政年度留意該項需要,一切要視案件會否有上訴程序,現階段難以估計。

據悉,由於「新地案」四名被告,包括新地兩名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曾接觸多名海內外資深大律師並進行「面試」,部分曾就該案提供專業意見,加上新地業務範圍廣泛,可能曾委託不少律師處理集團事務。

防利益衝突 大狀選擇少

為免在開審後才發現有利益衝突問題,律政司真正可選擇的大狀其實不多,幸高院早前已批准律政司委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

律政司為「新地案」申請開設的一個副首席政府律師、一個高級政府律師和一個政府律師職位,五年的薪酬開支約為二千五百萬元;廉署為該案申請加開的一個助理處長職位及十五名調查員,三十個月的開支約為三千七百萬元;連同律政司的外判律師開支,政府就「新地案」的開支預算暫定為八千七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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