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輪姦案辯方指有兩次無發生

【本報訊】女童聲稱自十二歲起的一年半內,三度遭包括男友在內的六名無業青年輪姦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現年十六歲的女事主作供時披露,她自二○○九年起因家庭問題要接受社署共三年的保護令,期間每晚八時必須回家遵守宵禁令。

指事主與數被告共度一宵

辯方盤問時指事主聲稱的第二及第三次輪姦事件根本無發生過,並質疑如真的發生,事主為何仍三番四次與她認為是危險人物的一眾被告一起;辯方又指事主確曾與數名被告共度了一晚,當時事主只是在單位聊天及看書,X否認辯方所講。

六名被告依次為葉智成(十八歲,Ben)、伍彬(廿歲,阿彬)、羅中東(十九歲,Sky)、麥堅明(十七歲,拉柴)、葉滿峰(十六歲,阿峰)以及趙子健(十七歲),他們分別被控十五項強姦及與十六歲以下女童發生性行為等罪。三次事件發生在○八年十一月至一○年四月,地點在天水圍三個公屋單位。

案件編號:HCCC 19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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