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多次勒索前科、綽號「鴨嘴獸」的廿六歲男同志盧敏南,今年中出獄不久涉嫌再犯案,與一對網上認識的男同志情侶發生3P性行為後,疑向其中一人示愛不果,要挾對方給他五千元兼贈送化妝品和衣物等,否則報警聲稱被雞姦;又自稱認識有勢力人士,可令事主「家無寧日、傾家蕩產」,事主不甘被屈報警。盧否認一項勒索罪,昨在觀塘法院受審。
現報稱廚工的被告盧敏南,去年五月因勒索男同志罪成被判監十個月,他出獄不久後,今年五月六日上網結識本案無業男事主X(四十二歲)的男友。X昨出庭供稱,五月十三日其男友邀請被告回家與他進行3P肛交,兩日後,被告向X示愛,並在X的友人家再與X口交及肛交。之後被告不斷要求X離開男友與他一起,X只敷衍回應:「順其自然。」
被告於五月十七日致電向X自稱未夠廿一歲,會報警控告X及其男友非法肛交,又稱會屈兩人雞姦。X只知被告在網上報稱廿六歲,並不知他真實年齡,X感驚慌當晚到元朗警署備案後才到大角咀一茶餐廳與被告吃飯,席間被告自稱認識有勢力人士,指X玩弄感情要付沉重代價。兩人離開茶餐廳,被告稱若X給他五千元兼贈送化妝品及衣物便不追究,X假裝答應,兩人往商場店舖選購化妝品,X趁機走出店外報警,被告逃走但遭X制服,警方在店內拘捕被告。辯方盤問X則指,X為避開被告苦纏才主動表示可贈送被告現金與禮物,並用警力去阻止被告纏擾,X對此否認。
案件編號:KTCC 393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