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強積金被批評收費高、回報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承認,政府過往對強積金產品規管要求不夠高,將來「要勒番住」,包括研究減少市民選擇基金的數目,規管基金行政費等,亦會研究加強積金局的職能及權力,但政府不會擔任強積金中央受託人,「因這是對強積金制度根本性改變」,亦不應交由金融管理局管理。
陳家強表示,強積金成本高主因是有太多基金選擇,偏離退休基金的結構,「市民係咪需要咁多基金選擇?他們未必能分辨咁多基金!」若將基金的選擇,限制在只符合退休的目標,將令產品標準化,亦能增加資訊流通,簡單易明,令市民容易作出比較。問及會否限制強積金基金數目?他說未有決定,要做也需經過一定程序,如公開諮詢,又指現時已成立了許多個基金,很難要他們整固或收縮,但強調「難都要做!」
至於會否立法規管強積金收費上限,陳家強無正面回應,只說不會完全排除政府角色,立例是其中一種。
有意見指應由政府擔任強積金中央受託人,陳家強直言這樣便不是強積金,而是另一套制度,由金管局管理基金,亦不能解決行政費高的問題,再者金管局身兼中央銀行角色,與管理強積金可能有角色衝突,至於由新設的非牟利機構做中央受託人,則可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