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超級市場涉售賣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豬骨,以豬胸部、頸部脊骨及豬腳骨冒充豬尾骨,海關在行動中檢獲七包總值約一百四十元,但以折扣價八十九元出售的豬骨,超市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有豬肉商指豬尾骨附有嫩肉,用以煲湯既清且甜,一斤約售三、四十元,較其他豬雜骨貴近一倍;有中醫則指豬尾骨有補腎強腰骨之用,其他豬骨難以媲美。
海關在今年六月調查位於黃大仙龍翔廣場的百佳超級市場,發現該超市出售的新鮮豬胸部、頸部脊骨及豬腳骨附有失實標籤「本地鮮宰豬尾骨」,其中一包預先包裝、重零點八四五磅的「豬尾骨」標價十八元三角,其後減價至十二元出售。海關指出,豬尾骨的零售價比一般豬骨高,將其他部位的豬骨標示為豬尾骨,即使有關售價相對較低,仍會誤導消費者以為可用低價購買到較貴價貨品。
百佳超巿昨回應表示,對事件感到抱歉,百佳無因錯誤標籤而獲得額外利潤,海關取走的七包豬骨是由員工於傍晚時包裝,以低於半價出售,營業時間接近尾聲時,員工包裝豬骨時可能人為出錯,貼上錯誤標籤,百佳已立即採取改善措施,包括制訂更詳盡的豬肉部位指引,為肉檔員工舉辦特別訓練課程,並會用豬肉貨品隔開各部位豬骨貨品以避免混淆,提醒員工檢查貨品及貼上正確標籤。
香港豬肉行總商會理事長許偉堅表示,豬尾骨由於肥瘦勻稱有肉味,深受主婦歡迎,售價約為三十多元一斤,其他部分的豬骨則約售十多元一斤,若豬骨已被斬件包裝,較難分辨是否豬尾骨,「最明顯係豬尾骨會黏住啲肉,骨形較修長,其他骨就少啲肉」,市民若到肉檔購買「睇住佢斬」會較有保障。
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指出,豬尾骨有補腎、強腰脊骨的食療功效,中醫師一般會建議尾龍骨受創、疼痛的患者以豬尾骨煲湯,配以花生、杜仲等材料,有以形補形之效,若以其他豬骨代替,則不會有功效。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皆屬刑事罪行。
案件編號:KCS 3179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