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林語堂難圓平實夢

中國的反腐防貪,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內地政府就開始對「陽光法案」有所關注。

老朽翻查資料,但見一九八七年,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漢斌明確地提出:「我國對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建立申報財產制度問題,需在其他有關法律中研究解決。」

屈指一算,時隔二十五年,貪腐不但沒有被遏止,反而變本加厲,倡廉不彰,連新一屆領導人亦神情凝重表示,「貪腐會亡黨亡國」!

有關的「陽光法案」雖屢經提及,修修補補,可是依然徒具形式,究其因,無非如學者王明高博士所指出:一不核實、二不公開、三無監督,基本流於形式。一些地方甚至連「表面工作」也沒有落實。正正是如此,皆因最有力的民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缺位,使之陷入了「自己人監督自己人」的怪圈。

林語堂一九三二年的小文章,如今再讀,老朽只能掩卷兮長嘆息,林語堂說:「我不做夢,希望監察院行使職權,彈劾大吏,只希望人民可以如封建時代在縣衙擊鼓,或者攔輿喊冤。我不做夢,希望貪官污吏斷絕,做官的人不染指,不中飽,只希望染指中飽之餘,還做出一點事迹。」

林語堂可謂目光如炬,他「料事如神」,不全因他「兩腳踏東西文化,一心評宇宙文章」,而是他看透並洞悉「國情」,他「夢想」的中國縱然「平實」,可如今依然遙不可及,陽光只照在流光溢彩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