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地富豪追澳賭商2.17億

【本報訊】曾連續四年登上胡潤百富榜的內地富豪朱志平,連同另一名與他同樣想投資澳門博彩業的商人,透過律師入稟香港高院指稱,兩人在上月與一名澳門賭業人士簽約投資澳門賭廳,並於本月初按對方指示將二億一千七百萬元資金存入內地的銀行戶口,但及後發覺該名拍檔挾款逃走,兩人因此興訟要求對方歸還所有款項。

指被告黃海潮挾款逃

入稟狀指,兩名原告朱志平及張校洪都是商人,他們從事不同種類的生意,並且有在香港投資,被告黃海潮於事發時在澳門參與博彩業或相關的生意。原告和被告於今年十月十三日在香港簽署中文合同,雙方合資投資澳門的永利集森廳或其他與博彩業相關的生意。按照雙方的合同,被告和原告雙方會各自提供一億元作資金。

原告按合同及被告的指示,於十一月一日至七日期間,將合共二億一千七百萬元存入多個由被告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作為最初的資金,被告原本要在指定時間提供同額的資金。不過,原告於十一月十四日發現被告沒有按合同指定的時間提供資金,又揭發他們投資的款項已遭人調走。

原告曾要求被告退回款項,被告承認因他欠下巨債而挾款逃走,被告未能還款給原告。原告認為被告已違反雙方的合同,因此入稟高院向被告追討已提供的資金。

本案其中一名原告朱志平,是內地公司同方聯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並於去年在香港成立豐凱國際商貿有限公司。按同方聯合公司的網頁介紹,朱是浙江省房地產商人,並於○五至○八年期間連續四年登上有中國富豪榜之稱的胡潤百富榜,最高排名是○八年排行第七十六位。

案件編號:HCA 218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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