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少女稱眾被告大佬參與施暴

【本報訊】少女聲稱自十二歲起的一年半內,三度遭包括男友在內的六名無業青年輪姦案,控方昨於高院繼續播放女事主的會面影帶,述說第二及第三次遭侵犯的情況。她指在第三次事件時,除了有其中四名被告輪姦她外,更有一名屬被告們的「大佬」參與,她又指雖有一段時間只獨餘她在單位內,但因她太驚慌而不懂求救;她又指眾被告每次戴上安全套強姦她後,均會將套連精液拋出街外。

被告依次是葉智成(十八歲,Ben)、伍彬(廿歲,阿彬)、羅中東(十九歲,Sky)、麥堅明(十七歲,拉柴)、事主男友葉滿峰(十六歲,阿峰)及趙子健(十七歲),共被控強姦及與十六歲以下女童發生性行為等共十五罪。三次事件發生在○八年十一月至一○年四月的天水圍三個公屋單位,女事主X現已十六歲。

極度驚慌無求救

X在影帶供稱第二次事件,指○九年暑假時男友阿峰致電指有舊書賣給X,叫她到趙子健的家收書,當時任舊書回收的她為了生意遂上門。入屋後見到阿彬、拉柴、阿峰、趙及另兩名男生,期間有三人突然按着她,阿彬先強姦她,拉柴則協助用毛巾綁着她雙手及用枕頭蓋她臉禁她出聲,之後輪到拉柴及趙強姦她。

而第三次事件則是在前年四月,阿峰不斷致電要她到阿彬家,她上門後見首五名被告均在,但他們不准她離開。至晚上十時許眾被告因「(黑社會)大佬叫做嘢」而外出,她雖獨處但因太驚而沒有求救。半小時後眾被告及該「大佬」回來,其中三人先將她強姦。至凌晨二時她與他們同到樓下,眾被告因遭警員截查身份證,她一度趁機逃走但最終被帶返單位,之後其餘兩名被告及「大佬」亦先後強姦她。

案件編號:HCCC 19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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