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奮強第二單位合約曝光

【本報訊】因被指「偷步賣樓」而正在休假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第二個涉事單位的買賣合約曝光。資料顯示,林奮強名下公司在今年十月十日,即政府公布推出買家印花稅等重招之前兩個星期,與買家簽訂合約出售寶華軒十四樓C室單位,且是直接訂立正式買賣合約,而並非如B單位般先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林奮強妻子蘇載玓代表簽署合約與賣方,在十月十日以九百六十二萬元出售寶華軒十四樓C室單位予買家林詠常,訂金為九十六點二萬元,佔樓價一成。資料顯示,雙方當時已簽訂正式買賣合約,買家需要直接繳付「大訂」,餘額則需在本月十二日前支付。林奮強早前提出休假後,至今未有再公開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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