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車禍 司機疑隱瞞病情

【本報訊】上周一發生的柴灣道巴士奪命車禍,有指肇事新巴車長懷疑腦癇症(俗稱發羊吊)發作,新巴營運總監鍾澤文解釋指,該車長從無向公司呈報有腦癇症的病歷,而根據運輸署指引,任何有腦癇症人士都不會獲發駕駛執照,現仍等候醫生報告,故不能評論是否有人隱瞞病情。另外,肇事的五十七歲新巴司機昨日到警署報到,繼續獲准保譯,周五(三十日)需要再報到,警方預計需要約五個月調查是次車禍。

東區區議會昨討論該宗奪命車禍,新巴營運總監鍾澤文會後表示,肇事新巴車長七月通過身體檢查,當時檢查項目未包括腦癇症,強調目前車長的醫生報告仍未出,故不能評論其病情:「係咩病、點發生,都要等醫生報告。」

區議員促檢討驗身制

他重申日後會否在車長的身體檢查加入新項目或提早為車長每年做心電圖檢查,新巴持開放態度,並會諮詢醫生意見。

會議上,有區議員直言現時職業司機驗身不足,成為道路計時炸彈,要求當局全面檢討現行職業司機驗身制度,包括建議巴士車長應每年都要接受驗身。

另外,立法會今日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該宗大車禍,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運輸署會聯同專營巴士公司檢討車長體格檢驗的安排,以加強巴士的行車安全。當局亦會因應警方日後完成的意外調查報告全面跟進,若報告揭示現行法規或政策有不足,當局定會深入檢討。按《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患有癲癇症、任何導致肌肉不受控制,以及患有未受控制的糖尿病等人士在申領新發、重發或續期駕駛執照,均須在申請表格內申報,一經申報,運輸署署長須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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