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學校東華三院群芳啟智學校校長邱玩文,廿六年前上門替十歲女童補習的近一年間,幾乎每次均摸女童的私處及性侵犯,事隔多年現已結婚的女事主,早前赫然發現邱已成為校長,她深怕再有女童會受害,因而挺身向警方揭出自己的陳年傷疤舉報。被告早前已經在觀塘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辯方昨求情稱患弱聽的被告亦屬傷殘人士,惟他發憤自強終成校長,被捕後將他多年努力付諸東流。裁判官同意他因本案身敗名裂,亦考慮被告認罪悔改,惟始終無法補償事主的身心創傷,加上要顧及公眾期望及作出阻嚇,最終判他入獄十三個月。
現已辭去校長一職的被告邱玩文(五十三歲),已婚並育有兩名子女,他昨聆聽判決時顯得緊張,而戴着助聽器的他聞判期間,更突然舉手向裁判官表示聽不清楚,法官最終安排他戴上法庭提供的耳機,被告期間非常留心地聆聽裁判官的判詞,最終得悉判監後則無太大反應,平靜地跟隨庭警進入囚室,而到庭旁聽的數名男女親友亦無表現激動。
被告被控在八六年九月至八七年八月間,當時廿七歲的他上門替十歲女事主補習,趁獨處時摸對方胸部、指插下體及濕吻等;事主其後到外國升學,今年五月驚悉被告已成校長,恐更多人受害而報警將他拘捕。
根據法庭索閱現年約卅六歲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事隔多年她仍未能對事件釋懷,被性侵犯的事一直影響她成長、與異性相處甚至職業選擇,事主更常感到無助及自責,故裁判官直指被告的行為是完全不可原諒。
惟法官亦同意患有弱聽的被告自○六年底,憑着個人努力由一名教師晉升至校長一職,課餘期間不停進修及兼顧多份公職,在家庭及友儕間均獲尊崇。有學生家長甚至在閱報得悉他犯案後,仍撰信替他求情,力陳他是一名愛護學生的好校長。觀乎被告數十年來的個人發展及成就,裁判官接受被告當時的越軌行為可能屬個別事件,亦估計被告可能因犯案後內疚,因此更努力工作以貢獻社會,及作出自我救贖,加上被捕後他坦白認罪,故酌量減刑。
案件編號:KTCC 518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