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辯解」成最後爭議

【本報訊】陳志雲涉嫌貪污案發還區域法院續審,控辯雙方最後一條戰線相信只剩下兩名被告是否有「合理辯解」這個爭議。雙方只會在原有的證據上作出爭議,再由原審法官重新裁定該抗辯理由是否成立及兩名被告是否有罪,估計案件要在明年才可正式續審。

控辯不打算再傳召證人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表示,上訴庭昨日的裁決是意料之內,原審法官沒清楚交代他裁定兩名被告有「合理辯解」的證據,案件因此才有需要續審,辯方在續審時不打算傳召證人,而他估計不會再有新證據,他對案件有信心。他雖不希望案件拖延,但他本人要到明年四月才有空檔,但還要看其他大律師的時間表。

律政司指就控方立場,案件舉證已完結,控方無打算再傳召證人。至於上訴結果方面,律政司不予回應。

辯方在上訴聆訊時指,無綫知道及容許奧海城邀陳志雲當晚演出《志雲飯局》,無綫也不會天真地認為奧海城毋須支付分文給陳便能成功請到陳,加上陳對事件沒隱瞞,陳對無綫會批准他當晚收錢演出亦無懷疑,上述理由已構成陳接受利益的「合理辯解」。控方則指有關證據不足以令「合理辯解」成立。

兩名被告在原審時無依賴「合理辯解」作抗辯理由,上訴庭因此指示原審法官要先考慮是否行使酌情權准許他們用「合理辯解」抗辯。由於上訴庭在判決書中表示行使酌情權目的是要確保被告得到公平審訊,估計原審法官最終會准許辯方用該抗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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