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卸任無晒護身符

「雖然特首地位超然,但貪曾已經卸任,係個普通市民,無晒護身符。而廉署攬咗個調查上身,查到乜都要交代,係責無旁貸。」宋立功認為,貪曾作為前特首,權力及職權很大,但至今廉署仍未有公開交代貪曾案的進展,亦未有解釋貪曾是否涉及利益輸送,令公眾猜疑廉署已放生貪曾。鑑於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若廉署不公開交代案情,立法會必須出動最後的秘密武器,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貪曾及有關涉貪案及歐文龍案的人士,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及現任專員白韞六,以及相關富豪到立法會解釋。他又質疑廉署立案查貪曾至今已超過半年,仍無進展:「如果貪曾無犯法,都要公開解釋啦,唔可以咁隱瞞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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