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收費高 衰在「四多」

【本報訊】強積金收費高,蠶食打工仔的退休保障。強積金管理局委託顧問公司針對降低強積金收費的研究報告近日完成,據悉報告指本港強積金收費高,主要因「四多」,即受託人數目多、行政手續程序多、服務項目多及人手跟進需求多,未能發揮規模經濟效益。因此,報告建議建立電子平台簡化處理程序,或考慮設中央受託人,改善目前因強積金戶口分散造成的高收費問題。積金局董事局本周五會討論建議。

顧問公司日前已向積金局董事局簡報報告內容。據了解,報告參考了美國、墨西哥、澳洲及智利等與本港強積金制度相類似的經驗。報告分析指出,外國只由數間受託人公司處理大量退休金戶口,令收費可低至百分之零點四至零點七,但本港卻有多達十九家受託人公司,造成強積金戶口分散「水塘唔夠大」;加上不少僱員經常轉職,衍生出不少保留帳戶需人手跟進,文件來往增加,未能發揮經濟效益,令本港強積金收費最高達百分之一點七。

促建電子平台減文件

因此,報告建議簡化處理程序,建立電子平台,減少文件來往,同時可考慮成立中央受託人,改善戶口分散的問題,但報告未有具體提及簡化措施可節省的處理成本。消息指,現行強積金計劃架構包括受託人、保薦人、中介人及基金經理等,如將程序簡化或涉修例,詳情需待強積金董事局進行討論,並進行公眾諮詢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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