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奶粉廣告 專家憂推行難

【本報訊】衞生署正就奶粉和其他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健康聲稱等制訂守則諮詢公眾,建議禁止奶粉商為三歲或以下的幼兒奶粉賣廣告,國際兒童食品法典委員會國際專家組核心組專家丁宗一表示,禁賣廣告的做法是否合適,視乎市民理解產品資訊的水平,倘水平不足,推行將較困難。對於奶粉廣告是否過多和太進取,促致婦女放棄餵哺母乳,他認為先要做調查研究。

身兼中國醫師協會理事的內地兒科專家丁宗一稱,港府以自願性守則一併規管三方面,即嬰幼兒食品標籤、品質和營銷,而國際的做法是分成三類規管文件,由不同領域的專家負責撰寫,再由不同部門監管,無論「三合一」守則,或獨立三個守則,也要依據兒童發育規律及其他科學規律。

他指出,世界衞生組織建議制訂指引規管嬰幼兒食品,但自願抑或強制由國家或地區決定。至於媽媽應何時停止餵母乳,他指:「有奶就該繼續餵,除非奶量不足或小孩已不想吃。媽媽平均產後八至十個月內,奶量就不夠,或有需要餵配方奶補助。」

業界倡諮詢延至半年

奶粉商美贊臣大中華區高級副總裁麥杰華表示不支持衞生署的守則,認為當局的諮詢期只有兩個月太短,他指守則涉及媽媽和兒童利益,諮詢期應至少延長至六個月,美贊臣正諮詢法律意見,從國際法例和言論自由法例等層面分析守則,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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