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貿易存漏洞 警無權追查

【本報訊】中港兩地司法制度存有差異,港商隨時誤墮騙財陷阱。有港商三年前準備購入內地品牌香煙轉售杭州,卻誤信朋友「可靠關係」得到相關批文,於是先落訂六十八萬元,但友人得款後失蹤,事主始感受騙,遂報警求助,惟警方稱無權追查內地事務,事主感到求助無門。有區議員批評,現時中港兩地貿易存有漏洞,致不法之徒有機會渾水摸魚,促兩地部門成立專責小組處理貿易糾紛。

四十二歲的李先生從事電子貿易生意七年,三年前欲購入內地品牌香煙轉往杭州內銷,但須先得國家煙草總局的批文,一名相識七年的友人聲稱與內地高幹相熟可取得批文,李先生便承諾與友人簽約,並付訂金六十八萬元。但友人卻以「領導未返工」為由推搪,於前年突失蹤,事主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

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律政司今年五月以商業詐騙罪名起訴友人,但被告最終獲判無罪,李先生事後向警方質疑對方呈堂證供,但警方稱中港法制不同無權往內地查證。李指,至今未能取回有關款項,對公司財政造成打擊。

協助李先生的葵青區議員尹兆堅指,現時中港司法制度不一,兩地貿易存有不少漏洞,導致不法之徒看準機會乘虛而入,冀當局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專門處理中港經貿糾紛,保障港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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