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誰是香港人

有反共讀者來信說:「對九七前英殖時代有着相同集體回憶,及對現今香港現況感痛心,為捍衞正在失去的自由、公平公正等核心價值而努力的,才為之香港人。」這是以意識形態來劃分港人或非港人。這位讀者喜歡殖民地政府,主張反共,以己為標準來界定誰是香港人,作為一家之言當然可以。可是,香港社會是法治社會,必須依法,這個法便是標準。現代法治社會在界定公民權或居留權時,必然採客觀標準,例如在港出生、父母為香港公民,或者一些入籍條件等。

這些標準不涉及信仰、政治主張,也不完全由種族文化決定。像這位讀者以個人主觀來分別,並不是法治社會所為,或許反映那些反共和擁抱英國殖民主義者多是以主觀行事,沒有法的觀念。

我不反對核心價值的提法,但甚麼是核心價值?是誰決定哪些是、哪些不是?核心價值抽象為自由民主法治平等公正,連納粹德國也同意。不把這些價值具體界定,說了等於沒說,或者讓人任意詮釋,塞進相反的東西。與其大家都說不清楚核心價值,倒不如不說,按法制行事。

我不知道為甚麼香港有些人這樣眷戀殖民地時代。或許這些人年紀小,沒有經歷七十年代以前貪贓枉法的時代。那時警匪不分,許冠傑與我是同代人,他的粵語歌便唱出這些境況。麥理浩時代的出現,應是英國人追求香港長治久安,政策才會有所改善,但沒有甚麼民主,自由也有限度。其後的金融地產泡沫,只是過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