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神州最牛公證官 天價年薪來得奇

當今神州,權貴醉生夢死、一擲千金,百姓飢寒交迫、度日如年,已成社會不公、貧富懸殊的真實寫照。

近日兩則新聞令人觸目驚心,一則是全國至今仍有一億三千萬貧困人口,日均收入不足六元三角人民幣,生活難以為繼;一則是浙江「最牛公證處」花天酒地,一餐大閘蟹揮霍十六萬,更爆出該芝麻小官年薪竟達八十萬元之巨。同是華夏公僕,命運天堂地獄,叫百姓如何不心生不平!

這些年,內地公款吃喝屢禁不止,從天價茅台、香煙到螃蟹,官場酒池肉林,窮奢極欲已成常態。去年下台的前廣東汕尾煙草局長,每月光是吃喝就耗去兩百多萬元民脂民膏;全國每年公款喝掉的酒更相當於一個西湖之容量。「官員一頓飯,窮人一年糧」,真真切切地折射出「和諧中國」背後的腐敗不堪。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東窗事發的桐鄉市公證處,既不是煙草局,也非中石化,充其量不過是一個縣級市的「科級」小單位,竟也財大氣粗、豪氣干雲,十幾個員工一年開支近七百萬元;其中食品、禮品和餐費的開銷就花去一百萬元。除主任年薪八十多萬外,其餘在編人員年收入也達六十萬元,既可盡情吃喝玩樂,又可坐享「天價工資」,豈不悠哉快哉?

自收自支 富得流油

其實,百萬千萬年薪在當今國企比比皆是,公證機構「天價工資」亦非首次曝光,○九年披露的溫州一貧困縣公證處員工收入,其平均年薪也達三十萬元,這在當時富庶冠全國的浙江,也依然令人咋舌。

公證機構顧名思義是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在外國多由律師行辦理;在中國則由國家賦予公權力,公證機構獨立行使公證職能。依據內地《公證法》,公證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且帶有公益性質的服務功能,按理只能收取成本費和工本費,就如辦理結婚證一樣,區區數十元足矣。可惜,當今不少地方公證機構已改制成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既非完全姓「公」,亦非純粹姓「私」,而是非驢非馬的「怪胎」。

這些公證機構不是依法為民服務,而是挾「公證專用章」大發橫財;有的更將政府公信力與物品價格相掛鈎,公證一個房產繼承,竟要收取高達百分之二的房產交易費。所謂「不以營利為目的」完全淪為一紙空文,昔日少人問津的清水衙門,如今富得流油,儼然成為一本萬利的生財工具。

審計報告顯示,桐鄉一個小小公證處每年收益高達八百萬元,扣除天價工資和公款消費外,還有七十萬元的淨利潤;如此巨額暴利,公證處主任「自收自支」,年薪八十萬也就不足為奇了。其實內地公營機構改革,大多成果是向特權階層傾斜,名義上公平競爭,實質上是以國家之名行壟斷之實。各地公證行業也是「獨此一家,別無分號」。說穿了,分配不公、偏幫權貴才是芝麻公證官「天價年薪」的罪魁禍首。

不法行為 公而證之

高收入並非大逆不道,但君子愛財應取之有道。公證人員既不需高學歷,也不求高技能,更非靠競爭,卻賺得盆滿缽滿,如何讓人心服口服?更為荒謬的是,不少公證機構早已不是一方淨土,只要「客戶需要」、願者付費,甚麼處女公證、愛情公證,甚至虛假、不法行為,都可公而證之。如此是非不分,把公信變成商品的「公證」,還有甚麼公正性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