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生遭收租佬強姦

十五歲女學生為方便跨區上學,由離島家遷往港島租住劏房,卻因此陷入色狼魔爪慘遭蹂躪,被同屋代業主收租的中年男住客先後強姦、雞姦及迫令口交,即使她苦苦哀求「唔好破我處……!」對方亦不理會。涉案廚房工人昨在高院認罪,法官怒斥他欺凌弱小,不理事主死活,將他收押至下月十四日待索取其心理及背景報告,以及事主的創傷報告後判刑。

被告劉志樂(四十一歲),承認一項強姦及一項雞姦罪,控罪指他在今年二月二日凌晨侵犯十五歲的事主X,被告原亦被控一項非禮罪,獲准留在法庭檔案不予起訴。被告過往有卅多項定罪紀錄,當中一項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辯方律師聲稱被告認罪有悔意,犯案只是因一時衝動,但法官指事主一而再逃到廁所,被告應有足夠時間冷靜,「咁都叫一時衝動?」法官更形容被告「不理事主抗議和死活地要做完全個過程」。

控方案情指,X與家人居於離島,在港島上學,X有感學校與家距離太遠,去年十一月與另一同學在筲箕灣租住一劏房,月租二千六百元,另每人水電費一百元。她所住的單位間有八個分租房間,被告亦是租客之一,並獲房東委託向其他房客收租。

不慣離家外住 退租反遭狼吻

今年一月底,X因不習慣在外面居住而退租,她於二月一日叫同學把租金交給被告,被告亦致電她確認已收錢。惟當晚十一時許,被告聲稱租金有問題,要X立即返回單位。X到埗後,被告即帶她入自己房,並對她說:「你兩個當我係傻仔咁玩,枉我對你兩個咁好。」被告又聲稱已打了X的同學,繼而掌摑X兩巴,並硬要X到天台吹風及不准睡覺,X不願,被告便要X沖涼及脫光衣服,並用手機疑似攝錄X,聲言會將片段交予X當臨時工的公司老闆。

逼脫衣服拍片 連番蹂躪恐嚇

被告之後脫褲強姦X,X不住反抗說:「唔好破我處……!」被告沒理會,X之後逃到廁所,被告在廁所門外等她,之後再把她帶回房間,逼X為他口交再雞姦X。X感痛楚,求被告讓她去廁所獲准,之後被告再帶X返房,強迫X與他相互口交,期間又掌摑X,最後並在X口內射精。

被告事後再恐嚇X若她把事件說出,會把錄影片段交給X工作地方的經理。X翌日回校時哭泣,班主任詢問她何事,X稱想自殺,事件其後交由社工處理。被告於當晚被捕。X經醫生檢查後發現頸有瘀傷,陰唇則受損,與性交情況脗合,惟處女膜則未有損傷。

案件編號:HCCC 26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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