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購物積分計劃 細則不清遭投訴

近年有大型超市、影音店、連鎖日用品店推出購物積分回饋計劃,吸引顧客長期光顧,但消委會今年收到四宗投訴,不滿該類計劃推廣細則不清、保安制度存有漏洞,有消費者累積了千多元的積分被他人挪用,亦有消費者購物三個月後仍未能獲得應有的三倍積分。

黃先生於D公司發出的會員卡中累積價值千多元積分,可換取貨品或現金券,突然發現會員帳戶中的積分被他人使用,懷疑他購物時被錯誤調亂會員卡,批評會員卡沒相片、名字或簽名是保安不足,要求補償積分但不果而向消委會投訴。D公司指未能確定有否發生調亂會員卡故難以賠償積分,但考慮加強保安制度。

另外,張先生去年四月見C公司標示可用四百購物積分換領一套餐飲券,屏幕顯示所需現金為零,但換領時卻需另加現金三百四十元,指換領細則已列明,張不滿宣傳資料不清向消委會投訴後始獲取消交易。消費者李先生到影音店購物八千八百多元以賺取三倍積分,但購物後三個月仍未收到,原來商戶自行延長優惠期,積分在優惠期後才發放。

宜理性消費 留意條款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留意積分推廣計劃細則及使用期限,亦應理性消費,勿因儲分換禮品而購買過量或不切需要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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