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纖形集團旗下的纖體公司「纖得掂」推出「目標必達——纖體大使計劃」,鼓勵顧客減至目標磅數便可取回按金。惟該公司兩名女治療師替兩名參與的男顧客量度減肥後體重時,涉嫌「出術」用腳踩上電子磅替二人增磅而無法達標,其中一人更因「超標」一磅而痛失逾三萬元按金。兩名治療師事後被捕控以一項欺詐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時,該公司前營運女經理在庭上「大爆」,其老闆Raymond在開會時表示不介意下屬用「踩磅」等方法,老闆說︰「唔理用咩方法,總之唔畀客人達標!」
首被告邱杏樺(廿六歲)及次被告江佩彤(廿四歲),邱被控在○九年十月十三日替任公務員的男事主伍英時(卅六歲)磅重時,故意不誠實地踏在電子磅上而意圖欺詐,令伍的體重超出了「目標必達——纖體大使計劃」合約規定的一百六十六點四磅,因而失去三萬六千元按金。江則被控在○九年十月十六日替任運輸工人的另一事主譚卓琪(卅二歲)磅重時,以同一方式意圖欺詐,令譚的體重超出了相關合約規定的一百六十磅而損失二萬四千元按金。
「纖得掂」前營運經理梁惠蓮(卅九歲)供稱,巡店時先後目睹兩名被告「出腳」替客人增磅。她指伍姓事主事發下午到旺角分店要求磅重,惟店員指他早上磅時已「超標」所以拒絕,店長更指示其他職員不准讓伍達標。梁晚上見伍折返店內並苦苦哀求,故讓他「磅多次」。期間她見邱在伍站在電子磅時同踏磅上,伍最終超標一磅,未能在兩個月內減去廿磅而遭沒收按金。至同月十六日她亦在店內遇到由母陪同來的譚,見江替譚磅重時亦腳踏電子磅,譚終因超標三磅失去按金。
她後來致電Raymond,對方答應向二人送出免費療程以作安撫。控方遂問Raymond是誰,梁回答指他是皇室纖形及「纖得掂」的老闆。辯方盤問梁時,指她既認為「踩磅」行為是蓄意欺騙客人但當時卻沒制止,她解釋其職責不方便干涉屬於銷售部的兩名被告。梁又指相信「踩磅」是店長安排,期間她自爆:「因為公司開會時,老闆話唔介意用呢啲方法,佢話唔理用咩方法,總之唔畀客人達標。」
案件編號︰KTCC241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