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欺凌案童黨女主腦判照顧令

【本報訊】十六歲少女去年遭童黨欺凌,更被迫僅穿胸圍在遊戲中心「行貓步」案,十二歲女主腦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索閱報告後,讚賞她決定一改過往無所事事的態度,立志成為空姐,裁判官又引用香港小姐張瑪莉雖為孤兒,但經努力獲選為傑青的經歷鼓勵被告,並判處被告廿四個月照顧保護令,期間需由社工督導,兩項襲擊及非法禁錮罪則獲撤銷。

被告昨應訊時表現緊張,身體不住抖動。辯方求情稱,被告出生於破碎家庭,父親不時向母親以暴力相向。

以前港姐經歷鼓勵自新

裁判官指被告有小聰明,卻易被小聰明所誤,她早前雖守宵禁令,卻屢屢在收到檢查的電話後,才離家徹夜玩樂,惟她被還押後,已向感化官坦白,表示有動力繼續學習,以成為空姐為目標。裁判官對被告的境況表示同情,但指出不少人在逆境中奮鬥成功,例如一九七五年的香港小姐張瑪莉,是一名孤兒,曾入住保良局,但努力後獲選為傑青,勸被告不可再犯。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八月二日,夥他人在秀茂坪商場毆打及禁錮女事主。

案件編號:KTCC 33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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