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表弟鍾嘉禧訛騙前女友逾千萬元案,鍾與另兩名被告早前被裁定欺詐及洗黑錢等罪成,律師昨為鍾求情指,鍾生於富裕家庭,中學後曾赴英國升學,後回流香港發展,惜投資失利,鍾亦曾當保險經紀,過往更有一項賣翻版碟的刑事紀錄;律師稱鍾已深感後悔,知道入獄機會大,但仍望法庭輕判他社會服務令。法官押後至十月八日判刑。
三名被告依次為:鍾嘉禧(四十二歲)、何家麟(四十三歲)及尹廣全(四十四歲)。鍾、何被裁定欺詐罪成,鍾另被裁定兩項以欺詐手段逃避付款責任罪成,尹則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
控罪指鍾及何於○七至○八年間,向鍾的前女友及其母聲稱投資到何的投資公司可獲利,鍾並稱其「表哥」也會加入投資,受害人母女付了逾千萬元給何,後發現何所指的投資公司根本不存在。尹的戶口曾被用作收取二百八十三萬元騙款。
案件編號:DCCC 114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