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董事局主席黃楚標,不滿dbc台長鄭經翰未經董事局批准,透過大氣電波和傳媒洩露公司機密,昨日要求高院向鄭頒發臨時禁制令,獲法官批准。案件押後至十月八日再提訊。
原告黃楚標的律師稱,鄭未經董事局授權和同意,在董事局開會期間錄音,更未有通知董事局便於今年八月,在電台洩露去年六月二日的董事局會議紀錄,多份報章後來都有報道有關內容,認為鄭違反股東協議和董事責任的表面證據已成立。黃擔心鄭會把其他董事局會議紀錄交給傳媒或播出錄音,故要求高院向鄭發出臨時禁制令。法官提出,黃也曾公開談論dbc董事局考慮聘請商台節目主持李慧玲一事,質疑黃是否也違反股東協議和董事責任。黃代表律師回應指,是鄭洩密在先,黃只是在接受傳媒查詢時回應,情有可原。兩名被告鄭經翰及dbc行政總裁何國輝昨毋須亦未有出庭。法官最後決定向鄭經翰頒發臨時禁制令,但准許雙方於四十八小時內申請解除或更改禁令,並將dbc加入成為第三被告。
此外,dbc昨日終於順利召開董事會,但雙方仍未能就回購股份問題達成共識。黃楚標會後透露,希望盡快召開「股東擴大會議」,邀請所有dbc股東出席商討股份買賣細節,認為這樣比較公開公平,「唔係某人話點樣就點樣」。
今日是dbc發放九月份薪水的最後期限,黃楚標向員工派定心丸:「當初我一早叫大班(鄭經翰)留定錢出糧,唉!員工份糧我哋會負責任,唔似得有人拎員工做籌碼。」他說,今日亦是dbc提供核數文件的最後期限,若限期前公司仍未能提交所有文件,鄭經翰一方需向法庭解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重申,政府不宜介入私人公司的股東糾紛。問及dbc一旦停播,政府會否即時收回電台牌照,他僅稱應正面看待事件,未有直接回應。
案件編號: HCA 161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