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票案三男女認罪候判

【本報訊】去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發生懷疑種票案,之前已陸續有多名涉案被告認罪或裁定罪成,昨日再有七名被指在選民登記表格上虛報地址及跨區投票的被告在九龍城法院受審,其中兩男一女承認一項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罪,裁判官斥責指種票行為令市民對建制發展失去信心,需判以阻嚇性懲罰,現准三人保釋至下月十二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後始判刑。

另四被告不認罪今開審

三名認罪的被告分別是地盤機電男工馮嘉麟(卅四歲)、其任足底按摩員技師的外甥黃家健(卅五歲)及報稱家庭主婦的黃妻李海琪(廿二歲)。案情指廉署去年十一月底收到投訴,稱有人在登記成為選民時虛報住在旺角煙廠街而作出調查。廉署又發現該單位真正住戶早於去年八月,曾經因為收到原寄給被告的投票通知卡而起疑作出投訴,選舉事務處事後將三被告列入「特別處理名單」,待三人於十一月六日到票站投票時,再三向他們確認地址是否準確,他們堅持是住在煙廠街並投票,事實上他們住在選區以外,三人事後被捕。

同案餘下四名被告何振輝、陳美斯、劉靜琪及黃家康則維持不認罪,案件今天開審。

案件編號:KCCC 195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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