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違教學道德應賠償

【本報訊】港專在沒有預先通知下突然「殺科」,有團體批評港專做法有違辦學精神,校方應向受影響學生賠償損失,包括學費及書簿費;而教育局亦認為校方疏忽,將會敦促校方加強與學生溝通。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張文光指,學校因收生不足,需要合併授課的情況常見,但港專於開學時才通知學生則聞所未聞,他認為是次事件嚴重,學校做法有違辦學精神及教學道德,校方應向受影響學生作出賠償,包括學生已繳交的學費及書簿費。

教局:校方疏忽學生蒙損

他批評指,學校的政策對學生影響深遠,若果真的因人數不足而需要「殺科」,理應及早通知學生,並盡量為學生安排可銜接原有科目的方法,而港專既是本港著名的成人進修中心,應該嚴格保持學校的教學質素,不應隨便更改校政,令學生無所適從。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稱,學校是次更改課程令學生蒙受損失,屬校方疏忽,當局會敦促校方在更改課程安排時,應在開課前盡早與受影響的學生溝通,並加強資訊發放,讓學生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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